“适應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建設堪當民族複興重任的高素質幹部隊伍”,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對着力建強堪當民族複興重任的高素質執政骨幹隊伍作出重要部署。幹部,幹是第一位的。然而,還有一些幹部“怕”字當頭不敢為,怕挨批評、怕丢官帽,發表意見含含糊糊,開展工作畏首畏尾。這不僅耽誤工作、錯失發展良機,還會損害人民群衆對黨和政府的信任。
解決不敢為問題,關鍵要細化實化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進一步做好容錯糾錯工作,以組織擔當促幹部擔當,讓幹部面對矛盾敢于迎難而上、面對危機敢于挺身而出、面對失誤敢于承擔責任、面對歪風邪氣敢于堅決鬥争。
為敢探索、勇創新的幹部減壓兜底,寬容幹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需要科學界定容錯情形标準。結合實際,從“先行先試”還是“明知故犯”、“探索失誤”還是“我行我素”、“無意過失”還是“違法亂紀”等方面劃清可容的邊線。寬容不是縱容,要強化底線思維、紅線意識,限定容錯前提條件,準确把握政策界限,謹防“一幹容百醜”,拿容錯當保護傘,搞紀律松綁。根據不同系統、不同領域,列出可容與不容的具體情形,讓容錯清單一目了然、便于操作。
“為政貴在行”,當前,各地雖陸續出台了容錯糾錯政策,但還存在“有政策、實施難”等問題,讓利好政策淪為“牆上的大餅”,能看不能“吃”。确保容錯糾錯落地見效,真正給幹部吃下“定心丸”,讓幹部甩開膀子安心幹,要優化設置程序,明确“怎麼容”。認真做好申請、初核、調查等前期工作,下足繡花功夫;按照事實認定、前置審核、結論認定、通報報備等流程細化步驟,環環相扣開展工作。具體認定要結合動機态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後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對幹部的錯誤進行綜合分析,對符合容錯情形的,依規依紀依法不予、免予或者從輕、減輕追責問責。
容錯糾錯不能“單兵突進”,讓幹部放下思想包袱敢闖敢幹,還要健全協同協作工作機制。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扛起主體責任,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确保容錯糾錯始終在正确的軌道上運行。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和巡視巡察機構、審計機關、信訪部門等的工作聯系和溝通協調,推動幹部管理監督信息互通、結果共享。啟動問責程序時,各相關部門應主動考慮是否符合容錯情形,對符合條件的同步啟動容錯認定程序,謹防容錯成為問責後的“翻燒餅”。同時,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向誣告陷害行為“亮劍”,旗幟鮮明地為幹事創業者撐腰鼓勁。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